同志们:
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之后,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盐业暨地方病防治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盐业及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县由于受自然环境和历史的因素,碘缺乏等地方病比较严重,要在 2010 年全面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形势紧迫,任务艰巨。下面,就盐业和地方病防治工作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于 2006 年的盐业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2006 年,我县把地方病防治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全州盐业暨地方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特别是各乡(镇)、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将盐业和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全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有效的组织开展了盐业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并根据州上要求加大了碘缺乏病等地方病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以“普及碘盐十年、人口素质提高”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减少或杜绝购买、食用非碘盐及私盐,形成了全民食用合格碘盐、防治碘缺乏病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 县、乡(镇)调整充实了盐业及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大工作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建立三级销售网络,明确了责任,落实了任务。其中计生部门一次性购进碘盐 16.49 吨,由盐业部门配合计生专干发放到全县 1.65 万名育龄妇女手中,从而使重点人群吃上了合格碘盐。安集乡政府一次性购进碘盐 16.845 吨,铺川乡、银川乡一次性购进碘盐 10 吨,由盐业部门配合送到边远山区的群众家中,使 4000 多户边远山区群众吃上了合格的碘盐,扩大了碘盐销售。 三是盐业市场管理趋于规范。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全州盐业市场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县上的《贯彻意见》精神,靠实责任,强化措施,开展经常性和突击性相结合的盐业市场整顿工作,并在大河家等私盐流经的主要地区设立检查站,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碘盐销售市场。 2006 年全县完成碘盐供应 510 吨,占目标任务的 60.4% ,碘盐覆盖率达到 82.4% ,碘盐合格率达到 95% 以上。全县共查出涉盐举报案件 6 起,查获各类非法盐产品 30.47 吨。全县基本形成了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在全州盐业暨地方病防治工作会议上,我县荣获全州地方病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三等奖,受到了州政府的表彰奖励。县地病办被评为先进集体,受到了州地病办的表彰奖励。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深刻地认识到碘盐供应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虽然县政府和各乡(镇)签订了《责任书》,但个别乡(镇)没有把碘盐供应和地方病防治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有些基层干部对地方病防治工作认识滞后,工作中存在上紧下松、流于形式的现象。二是盐业市场管理还不够完善,非碘私盐冲击市场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我县碘盐供应“三率”均与州上的要求差 20 个百分点,影响了全县消除碘缺乏病和普及合格碘盐的进程。我县人口智商较非病区低 15 — 20 个智商值,这个数字令人担忧。三是宣传教育工作不够深入。健康宣传手段单一,方法落后,工作做的不深、不细,碘缺乏病知识知晓率低,相当一部分群众自我保健意识淡薄,自觉使用合格碘盐的意识不强。对上述这些问题,我们各级党政组织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第二个问题,关于 2007 年的盐业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2007 年,全县盐业和地方病防治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家卫生部、发改委等十三部(委、局)《关于印发〈实现 2010 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县上的《贯彻意见》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统筹规则、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围绕“政府行为、部门职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宣传并举、整体推进、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碘盐销售和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制,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积极推进全县盐业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实现碘缺乏病阶段目标。
(一)关于盐业工作
今年州上给我县下达的碘盐供应目标任务是 860 吨,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要达到 95% 以上,覆盖率达到 100% ,任务重、工作量大。各乡(镇)、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强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1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 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是确保合格碘盐供应的可靠手段,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盐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盐业市场管理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人民吃上合格碘盐,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要充分发挥民政、计生、卫生、工商等单位和村级组织的作用,努力解决工作中上紧下松的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地病、盐务、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营销非碘盐和盐政非法行为,进一步净化盐业市场,保证广大群众吃上合格碘盐。坚持打、销、防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农村销售网络,努力做到碘盐批发不出乡、零售不出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强化对碘盐零售网点的管理,确保广大群众用盐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努力创建全民食用合格盐的良好社会环境。 规范盐业市场、防治和消除碘缺乏病是一项社会性、全民性、长期性的工作,只有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加大防治力度,使群众食用碘盐成为自觉的行动,才能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途径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在边远贫困山区,对农村中、小学生和群众广泛宣传食用碘盐、防治碘缺乏病等常识,要广泛开展入乡、入村、入寺、入户的“四入”活动。通过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形成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为普及合格碘盐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3 、切实加强盐务行业自律意识。 盐业市场管理的关键是盐政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和道德水平。盐业部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执行食盐专营政策。要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与监管职能,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促进盐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只“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素质高”的盐政执法队伍,促进全县盐业工作健康发展。
(二)关于地方病防治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州的要求, 2007 年以县(市)为单位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州上要求我县在 2007 年要保证实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1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碘缺乏病是“十一五”期间我国重点防治的地方病之一。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对我县人口素质的影响,要紧紧围绕国家地方病防治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细化地方病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做到细化任务到人,靠实责任到人。进一步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县四大家分管领导将定期对盐业及地方病工作进行督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盐业、地方病部门要深入各乡(镇),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开具“处方”,逐一帮助解决。通过共同努力,尽快扭转我县的被动落后局面,保证在较短时间内赶上全州工作步伐。
2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的自觉性。 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地方病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继续抓好《关于在信教群众中开展地方病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落实,要在全县宗教界人员中开展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已经印发的《学校碘缺乏病健康教育手册》,把地方病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对非碘盐危害和加碘盐重要性认识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生活质量意识、基本预防意识和对下一代的责任意识,提高防病治病的自觉性。
3 、进一步明确职责,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食盐加碘是我国消除碘缺乏病长期坚持的主要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有效落实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突出项目建设,重点抓好爱德项目、“ 0 岁补碘”项目、氟病区水质检测项目。突出碘盐市场示范村巩固工作,抓好碘油丸投服工作、建档立卡工作及碘盐检测工作。突出服务,切实加强协调工作。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参与地方病防治工作,建立完善、健全的管理服务网络,共同推进地方病防治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同志们,加强盐业和地方病防治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发展思路,振奋精神,开拓进取,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全面完成盐业及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高全县人口素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